您好,欢迎访问湖南盲人按摩在线,点击这里可以了解,如何成为湖南盲人按摩学会的线下会员! 将湖南盲人在线|湖南盲人按摩学会设为首页  收藏湖南盲人在线  
  您当前位置:湖南盲人按摩在线 >> 行业动态 >> 中医治未病 >> 研究动态 >> 浏览文章

云南出台细则管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

【字体: 】  [2025-1-14] 打印本页
【关键词】:云南,南出,出台,细则,管理,中医,中医药,医药,药专 【作者】:佚名 【来源】:中国中医药报 作者徐婧

  日前,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《云南省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实施细则》,用于已取得中医、中药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的管理。

  《细则》规定,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是师承教育的主体。指导老师通过带徒授业,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。继承人通过跟师学习,继承掌握指导老师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,提升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。

  《细则》规定,师承学习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,不超过3年。师承关系备案满三年,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师承学习任务或继承人未参加出师考核,备案自动终止。师承期间因违反职业道德、发生重大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等造成不良影响者,备案予以终止。指导老师同时备案带教的继承人数量不得超过4人,原则上不少于1名基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。

  《细则》规定,继承人应严格按照师承教育协议保证跟师学习时间,及时归纳整理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,每年撰写不少于90次跟师笔记、12篇不少于1000字学习心得、20份临床医案(实践技能总结),其中不少于5份疑难病证临床医案(复杂问题实践技能总结)等师承学习记录。

 
 
  相关链接:
关于湖南盲人按摩学会 |  联系我们 | 湖南盲人按摩在线 | 湖南盲人按摩学会 | 湖南颐而康职业技术学校
版权所有 © 2009-2021 湖南盲人按摩在线 湖南省盲人按摩学会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象
技术支持:湖南省残疾人培训基地 长沙市残疾人培训基地 本站为大型公益性盲人按摩信息门户网站,与任何盲人按摩技师、盲人按摩机构无关
盲人在线QQ群:爱盲群86541505 备案编号:湘ICP备12010802号-1